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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2 编辑:hyxjjw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8日至7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检察机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原则,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作用,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

(二)院党组收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后,立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翔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东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主任由秦晓娟兼任。在整改过程中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透彻的问题。

①“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学习频次较低、交流研讨较少,学习教育只仅限于传达部署,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具体任务进行专题研讨不够深入,部分文件只传达学习、层层传阅,无办理意见,无落实措施,存在表面化现象。

整改结果:已树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共识,“第一议题”成为院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开篇环节,党组班子每月开展1次“领学+研讨+结合检察业务谈落实”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安排2-3名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交流发言,杜绝“念文件”式学习。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议4次,中心组会议2次,全干会8次,中心组会议上由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发言,共2次10人。

②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思路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够有力,督促检查不够及时,特别是用所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文件传阅批示后再无推进,工作未能及时推进。

整改结果: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各部室负责人自觉加强督促检查与对下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实施方案时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包含责任领导、部门、时限,对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重大决策定期督查;对传阅文件每周做到“回头看”,发现推进不力问题立查立改。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履行核心职能还有欠缺的问题。

③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及时,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还有差距。2022年5月,教育部、最高检、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检察官是法治副校长优先选聘对象,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2025年2月检察院和教体局联合发文出台《合阳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截止巡察期间,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处于挂名状态,部分干警未进校开展工作,个别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书还在学校办公室存放。

整改结果:已将相关讲话、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并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并研讨交流;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相关办法,由未检部门牵头,组织督促法治副校长定期进校开展多样法治教育。目前,已完成对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的全面排查,督促24名法治副校长全部进校领取聘书并完成首次履职工作,校园法治安全防线正在逐步筑牢。

④检察建议关注“制发数量”而非“整改实效”。2024年—2025年4月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10份检察建议书,送达回证无签收时间、签收人签名盖章,内容涉及商标侵权、校园食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事项,整改情况仅限于处罚案件涉及人员,对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缺乏有力措施,导致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坚持“三个善于”,依法规范制发检察建议,弱化数量、注重整改完成率,推行“一案一评”。已完成对2024-2025年4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10份检察建议书质量评查,并要求后续检察建议书发出时要涵盖调查核实、文书质量、督促落实等内容。

⑤对被监督单位“重配合轻监督”,对看守所的日常监督不到位。2024年日常安全大检查3次发现监室有香烟、打火机、绳索、塑料袋等违禁品;2025年1月份2次检查发现监室依然有香烟、打火机等违禁品。驻所检察室注重于检查,对落实整改缺乏有力措施,监室有违禁品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结果:已完善看守所监督机制,通过日常检查、台账审查等全面监督监管活动,及时制作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建立“主动谈+约见谈+重点谈”沟通渠道,院分管领导定期重点谈话,增强了在押人员的法律意识。

⑥“三官一律”进社区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按照县政法委要求,“三官一律”每月至少一次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矛盾调解等事项,经巡察组走访城关街道办、路井镇等几个社区,发现部分干警“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开展滞后,进社区开展工作仅限于填资料、走形式。

整改结果:已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要求,组织干警结合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定期深入社区(村),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工作,杜绝了仅填资料的形式主义,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工作推进有短板。

⑦检察院党组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文件时,仅传阅班子成员,无办理意见,未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和任务。制定的《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治县工作方案》中,未提及县上要求检察院承担的个别工作要点,也未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人。

整改结果:已深入学习该文件,完善院依法治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责任领导及时间进度,对涉及检察工作内容制定了详细措施,总结进度并提出下一步计划。

⑧乡村振兴工作不实不细,驻村包联户帮扶工作后续干劲不足。领导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关注度不够,到村调研督导次数较少,指导帮扶新池街道的乡村产业、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不明显;驻村工作队虽按组织要求派驻3名人员,但实际只有两名人员在岗;工作队遍访台账登记不细,部分户甚至没有家庭基本情况。

整改结果:已加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包联村调研督导力度,通过走访座谈为产业发展等出谋划策;院党组督促驻村队员全员到岗,全面完善遍访台账;院领导与环保、农业等部门协调,联合驻村干部,助力新池街道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

⑨“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不扎实,贯彻落实有差距。2025年县纪委发〔2025〕2号文件关于“三个年”活动实施方案,检察院党组仅传阅各党组成员,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按照“三个年”活动重点任务,同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司法为民着力点;第二检察部聚焦营商环境、项目建设,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深化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整改期间已组织“线上+线下”培训9批次24人;加大日常执纪监管力度,强化检察权规范运行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4)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⑩检察院党组2022—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及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积极主动,舆情处置不够及时;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经验总结还有欠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还有待加强;在基层治理中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营造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能力还需提升。

整改结果:已深入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合阳检察“两微一端”管理,整改期间发布各类信息196条,原创稿件16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日常监督;改进了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整改期间宣传3次,发放物料1万余份。

2.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

①检察院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频次较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的不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未做到全覆盖,谈话内容指出存在问题较少,也未提出意见建议,谈话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已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制定并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并对落实不力者严肃问责;党组书记完成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全覆盖,谈话直面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班子成员按要求与分管部门人员谈话,建立台账并评估效果。

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要求多、廉政教育少,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要求存在差距,缺乏严格督导、严格问效。

整改结果:已明确要求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工作计划,党组会每季度研究1次、中心组每月学习1次,每半年书面汇报履责情况。7月份向县委汇报上半年履责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等,每半年督导检查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将廉政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力度不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监督还做不到常态化。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未建立台账,整改情况缺乏跟踪回访,导致“监督一整改一再监督”的闭环断裂,个别问题重复出现。

整改结果:已建立执法司法规范化监督常态化机制,派驻纪检组、检务督察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对监督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及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近期组织案件评查活动一次,共评查各类案件55件,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力度。

④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再提升,警示教育方式局限于学习纪委和上级检察院通报的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单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除学习通报案例、观看警示片外,开展“身边案例剖析”活动,强化了警示教育的直观性与感染力。

(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还需压实。

⑤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不实不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干警廉政档案不完善,更新不及时;1名干警从2009年患脑梗后一直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长期不上班,派驻纪检组对此情况没有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监督。

整改结果:已明确监督内容、频次、责任主体,将政治监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10月份开展作风纪律检查1次;安排专人定期完善并及时更新班子成员及干警廉政档案;派驻纪检组每季度检查干部在岗及请销假情况,对违规者严肃问责并倒查责任。

⑥主动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大。近三年,除了上级交办的案件外,没有主动查处过一起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主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用发挥不大。

整改结果:已通过作风巡查、匿名举报、分析信访数据等收集违纪违法线索,定期研判核查,未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络,如有问题主动移送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⑦推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在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上下班考勤、干部选拔推荐、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不能全程跟进、全程监督。

整改结果:已细化监督清单,将“三重一大”、考勤、干部选拔等工作纳入监督重点,明确监督节点,及时商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确保监督无死角;派驻纪检组定期向党组反馈苗头性问题,每季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频共振。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⑧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合办发〔2025〕1号)文件,对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不实不细。党组班子及成员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过于简单,结合实际不够紧密,个别班子成员问题查摆较少,学习教育开展不细不实。

整改结果:已专题学习学习教育的相关实施方案,对落实不到位者及时“补课”;结合检察职责,从办案质效、法律监督等方面精准查摆问题;“一把手”严格审核了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及整治台账,对查摆浮于表面者退回重写;实行问题销号制度,专人跟踪整改,对反复问题开展“回头看”,剖析根源防止反弹。

(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未落地见效。

⑨检察院党组对群腐集中整治工作重视不够,2024年集中整治工作仅制定了实施方案,未贯彻落实,工作没有实际开展;2025年深化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仅传阅班子成员,未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署落实还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召开党组会学习相关文件并研究部署,发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重新梳理了2024年实施方案,完善了2025年详细方案并明确责任与时限,具体到人;领导小组定期督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召开推进会通报进展。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内控机制还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严格。

①“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重大事项存在先实施后上会研究现象。

整改结果:已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前申报机制,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同时协调派驻纪检组、检务督察部门对决策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②账务把关审核不严。工会经费超范围支出、灶务补贴项目无附件清单,灶务接待餐费无清单、无就餐人数等附件;实施项目部分申报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伙食补助超标、出差无派车单、报销人非出差人、参会人员超人数等问题;节日社区慰问、花圈报销无名单无附件无事由、劳务支出费用无清单,直接转给非劳务工本人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支出范围、标准、票据规范及审批流程。安排专人完善灶务支出附件资料,核实项目申报与实际测量面积,规范差旅费报销。严格把控工会费用、节日慰问等支出,全流程监督资金使用。

③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假条存在无请假时间、无领导审批、病假无病例附件等现象。

整改结果:已依照上级文件修订完善了我院请销假制度,纠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确保假条有请假时间、领导审批,病假有病例附件。

(2)干部使用和日常监督还有漏洞。

④临聘人员数量偏多,干部议论较大。

整改结果:已完善临聘人员招聘、使用、考核办法,明确流程、职责及标准;听取干警对临聘人员优化调整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意见并进行修改,减少干部议论。

⑤聘用制书记员业务分工不合理。根据员额检察官配备聘用制书记员15名,目前在业务部室8名,其它部室6名,政法委借调1名,业务部室检察官及书记员分布不均衡,办案力量有所短缺。

整改结果:已调研各部门书记员工作内容与业务部室办案量,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素能调配岗位;已将今年新招录的4名公务员补充到业务办案岗位,同时对部分在岗干警和书记员进行了工作调整,业务部室办案力量得到了充分补充。

⑥临聘人员未建立考勤制度,公出没有登记簿,巡察组两次随机检查在岗情况,发现个别人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在岗;1名书记员于2024年初至今借调至政法委工作,无借调函。

整改结果:已为临聘人员设立单独签到册,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与正式人员同标准管理并纳入年度考核;启用规范公出登记簿,要求干警公出前如实登记并定期核查;针对该名书记员借调情况,已与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联系,协调将借调人员调回。

(3)政治引领做得还不实,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不够。

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到位,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相关内容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较少;党建工作抓的不严不实。班子成员对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存在“轻学习、重办案”思想,不能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将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党建带业务、促队建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制定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规范“三会一课”流程,要求党员结合工作谈体会,留存资料并定期检查;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指导1次党建工作,带头讲党课。各业务部室能将党建要求融入办案流程,发挥党建带业务、促队建作用。

(4)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

⑧2023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出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宗旨意识还不牢固等问题,2024年度此类查摆问题依然存在;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连续两年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和整改措施篇幅80%雷同;个别支部2025年3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出的9名优秀党员,未在支部会通报。

整改结果:已由一把手牵头剖析民主生活会重复问题根源,要求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结合当年工作实际进行梳理。11月1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组织生活会流程,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支部全面改正,建立了民主评议结果公开机制,在支部大会通报评议结果。

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过程不严肃。综合党支部2024年4月24日接收的预备党员,赞成票数大于参会人员数;预备党员转正未按要求进行投票表决;确定发展对象程序不规范,支委研究讨论发展对象记录混乱。

整改结果:已对综合党支部2024年党员发展全流程进行回溯核查,包括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的会议记录、投票情况、材料归档等,找出问题症结,已对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提出批评,要求今后要认真、严格、规范记写及审核会议记录;对“支委研究讨论发展对象记录混乱”的问题,已重新审核会议记录,要求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做到记录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4.关于“聚焦巡查整改落实情况”的问题。

(1)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反馈6个方面21个问题。

①检察院党组在党组会进行了传达学习,未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谈话中了解到,个别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不清楚,存在纸上整改现象。

整改结果:已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详细列明措施、目标、时限、责任及成效,及时归档整改进展及佐证材料;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文件,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实行整改责任签字确认制度,班子成员审阅并签字确认分管领域整改任务。

(2)整改过程不严不实不细,整改实效还不明显。

②市审计局对县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未研究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整改销号,财务制度执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结果:已总结市审计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财务审核报销制度,明确各级审核权限与责任,将整改措施具体到责任人、部室及时限,要求各审核人员加强审核力度。

(3)对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未在党组会学习传达,巡察整改只制定出了实施方案,无具体实施内容,反馈的4方面问题中“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个年”活动成效不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重新学习传达《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开展整改“回头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三个年”活动,压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检察工作根基。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推动创新理论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抓实抓细队伍建设,针对干警结构特点,鼓励优秀年轻干警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专项监督等核心工作;对县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坚决做到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合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合阳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群众身边的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坚决杜绝降格或拔高处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活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合法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

(三)严明纪律规矩,从严推进管党治检。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学习,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警考勤、案件办理、财务报销等日常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推动干警高质效履职办案。

(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常态正风肃纪。建立巡察整改长效跟踪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每半年开展1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月跟踪、季汇报”,以“钉钉子”精神确保落实到位;针对巡察整改及日常工作中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廉政风险防控、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制度,堵塞漏洞、规范流程,推动全院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为合阳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15809;邮政信箱:印光大道02号;电子邮箱:sxhyjcy@sina.com。

中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