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带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人,条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动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分管领导高位推进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每周报告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相关责任股室每月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并进行汇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常督促提醒,动态跟进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县商务和经合局党委等3个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县商务和经合局:2月10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月17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2月24日,组织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靶向发力惩治“蝇贪蚁腐”》。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1.2024年5月20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2、对缺失的学习资料进行了完善,补全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的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3、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业务知识培训,对涉及食品、餐饮等各类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批流程等进行深入解读,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深入持久学,达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目的。4、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受理和审批业务,在工作中不断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全面实现“一站式”服务。在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基础上,认真查找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县公安局:2月20日,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相关重要论述精神。3月11日,再次召开会议,会议进一步巩固思想认识,调整优化整治策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对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的安排部署存在逻辑错误。”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议程上安排学习了5月6日印发的《合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2.5月15日填报的《关于做好食品安全领域群腐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汇报情况台账》,部署推进会议事件修改为2024年5月7日。3.已对6月6日和6月12日的集中整治阶段性工作汇报中存在问题进行了修改。针对5月7日、5月23日、6月3日上报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分别作了深刻自查,也相应进行了修改。4.今后,将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始终秉持谨慎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根源上查找漏洞与不足,优化工作流程,严格监督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县卫生健康局党委等5个单位对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抓的不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县卫健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专题会议。2025年2月24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印证资料会议记录附后),研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印证资料会议图片),组织学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含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行政检查事项》,会议安排食品安全(用餐单位食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月27日,召开党委会议,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印证资料会议记录附后)。
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力度,提高监管频次。县卫健局不断深化工作各项内容,2024年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从病媒生物防制方面发现某中学存在直接入口食品加防蝇帘,下水口防鼠空隙过大。某小学存在餐厅入口风幕机未开启正常使用、及时修补破损天花板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更换破损的防蝇帘、及时清理操作间地面积水及卫生死角、灭蝇灯悬挂位置不正确等问题,2024年12月份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全面做好食品安全(用餐单位食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结合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公安局:针对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抓的不实,效果不明显问题,我局深入开展“昆仑”行动,精心组织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力争打出成效。2024年12月中旬,我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合阳县***泡馍店销售驴肉泡馍,肉质异常。经检测该肉品为马肉成分,未检测出驴肉成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县商务和经合局:2024年分别于7月8日、7月18日向市监局执法大队提供线索各一条,且得到整改回复。2025年3月13日向市监局许鹏提供线索一条,正在整改中。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大案件线索收集,及时办理。
县教体局: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对有问题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跟进整改进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聚焦牵头责任单位落实集中整治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4、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监管对象监管没有做到全覆盖。”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关于“九章台小锅烀饼等58户餐饮店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操作间物品摆放杂乱,生熟食材混放,健康证过期,食材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的问题。(1)2024年11月15日印发《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市监发〔2024〕256号),制定《合阳县小餐饮专项检查清单》,组织各所办对全县小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2025年2月27日下发《2025年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聚焦人民群众餐饮服务品质升级需求,重点加强提供婚宴、网络外卖等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经营过程精细化管理,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
(2)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检查,重点规范餐饮单位的证照公示、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规范经营等内容。
2.关于“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存在盲区。县合阳中学和第三初级中学周边经营食品流动摊贩,发现多人未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文件,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不明,日常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1)2024年11月19日下发《关于开展饮食摊贩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合市监发〔2024〕255号),组织城区两所两办开展饮食摊贩专项检查。并根据各所办反馈情况,将人员健康证、设施设备等备案环节相关问题发送县城市管理局协助解决(《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城区饮食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反馈函》),共同促进食品安全。2025年3月25日联合教体局组织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检查,3月26日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和周边环境整治的通知》(合市监发〔2025〕48号)聚焦重点食品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抓住关键质量安全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集中力量开展整治。(2)城南所:组织监管人员对合中、三中周边流动摊贩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流动摊贩备案证、健康证公示、进货查验等情况。(3)城北所:组织监管人员对祥和路的流动摊贩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流动摊贩备案证、健康证公示、进货查验等情况。
3.关于“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经现场检查,部分饮用水生产企业存在自检报告不规范,化验室使用仪器未校准,设备更换不及时、记录不全,无包保干部公示,无包保干部包联记录。”的问题。11月14日召开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专题培训会,专项约谈食品生产企业,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严防食品安全风险。组织监管人员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指导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企业《生产作业指导书》规范生产行为,督促企业按时校准仪器设备、及时按照生产作业指导书中规定更换滤芯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基层所食品安全类案件办理工作督办考核不力,致使基层所案件办理严重不均衡。”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对食品类案件进行回头看,查各辖区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匹配检查次数,分析案件不均衡原因:1、基层较城区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少;2、食品经营主体规模小;3、经营者年龄偏大。在执法检查中多有采取提醒、告知、劝阻等柔性执法方式处理,今后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办案程序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书写》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依程序执法的能力。开展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培训,规范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做到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类案同法。以对经营主体损害最小、效果最佳的方式实施处罚,不畸轻畸重、小过重罚,不区别对待,做到公平公正。加强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严格规范案源登记、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执行等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程序合法、处置合规。一是各所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2025年2月27日下发《2025年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问题导向为统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督促各所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监管平台。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集中整治问题排查和问题线索上报真抓实挖力度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我局食品专班结合日常食品监管及集中整治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经过再细化、再梳理,由5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的焦点问题提升至8个,并制定了解决问题工作措施,已完成整改。二是在我局全系统中认真组织学习了我局制定的《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线索移送处置办法》,提升了全系统人员对上报问题线索的范围、类型的认识,将上报纪委线索与日常工作监督发现的线索有效区分,进一步增加后期上报线索的成案率。
整改结果:已完成
8、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安排不科学合理。”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制定了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1月、2月、3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详细责任,明确当月重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9、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中重视度不高,抓的不实。”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制定了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具体业务股室及各执法单位,制定了1月、2月、3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详细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纳入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10、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基层所(办)日常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分别对我局城南所、城北所、南关办、友联办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分别进行告知,4个基层所(办)负责人均积极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围绕问题分别进行了自查分析。2、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我局党委以“务实、为民、清廉”的管理理念,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行风建设相关典型案例,并通过局纪检监察室、党办、法制股、人教股开展系统内督导检查,围绕单位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工作松懈,案件办理等情况开展督导,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工作交流,帮助基层单位进一步完善日常市场监管,法律学习适用的方法,并提升对作风建设的认知高度,督导中未发现违纪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聚焦下沉责任单位落实集中整治配合责任情况方面
11、关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对食品安全领域流动摊贩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加强部门沟通协作。(1)执法大队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移交城区流动摊贩备案信息,其中包括执法大队管辖范围摊贩信息(见附件1)以及城关街道办管辖范围摊贩信息(见附件2)。同时,为强化管理成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工作交流,共同商讨流动摊贩管理问题。(2)明确双方在备案工作中的职责,我执法大队负责摊贩基本信息收集和初步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相关资质审查,确保备案工作全面、准确。2、完善备案信息管理。(1)对现有的备案登记表进行全面清查,安排专人重新收集摊贩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经营食品类别、摊位位置等,做好信息补全工作。(2)对摊贩信息建立“一户一档”,建立电子备案信息库,实时更新和维护摊贩信息,方便查询和统计。3、规范编号牌发放流程。(1)严格按照流动摊贩审核流程表,对申请摊位临时占道经营编号牌的摊贩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摊位位置合规性、经营时间合理性、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2)对已发放的编号牌进行重新梳理,不符合规范的予以收回重新发放,确保编号牌与摊贩信息一一对应,便于日常监管和执法。4.长效机制建立。(1)建立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对流动摊贩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及时处理和反馈举报信息。(2)每半年对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12、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控中心配合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工作滞后。”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按照《陕西省畜牧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文件要求,该牛羊屠宰点不符合年屠宰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要求,未取得牛羊定点屠宰证,根据《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清理整顿牛羊屠宰场点的通知》(渭农函〔2024〕182号)文件要求,已于2024年9月2日该牛羊屠宰点进行关停。
整改结果:已完成
13、关于“县农业农村局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文书填写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加强抽样检测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仔细核对抽检信息,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2.加大对抽检结果留存查验管理,对抽检不合格样品立即通知生产主体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产品按规定移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坚决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印证资料留存完整。3.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文书制作培训,规范案件文书制作。4.强化案件文书审查监督,提高案件文书制作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
14、关于“个别镇(街)、村两级落实包保干部属地管理责任有短板、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对48家经营户进行详细摸排,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对未落实包保干部的企业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202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暨安全和包保督导工作。要求各包保干部在春节期间对所包保的经营户开展年度督导,现场完善信息整改存在问题。2.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街道食安办积极协调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对各包保干部督导情况进行检查;各包片领导、包村同志负责对所包联的村社包保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检查。3月19日召开食品安全领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再次对督导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在3月底之前各包保干部完成年度督导任务。3.稳步推进、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已对巡查反馈出来的文化街岐山臊子面等经营户及时落实了包保责任,督促相关包保干部按工作要求进行督导。
整改结果:已完成
15、关于“县商务和经合局存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配合不力。”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2月10日、3月18日对美团和饿了么针对食安封签、平台日常管理及资格审核等问题进行当面约谈。3月24日,商务和经合局与市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机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16、关于“部分镇畜牧站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新池镇来家庄村宋兰生、王中来、西王庄村宁明涛3户养殖户对场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常态化落实粪污日产日清;合阳县惠通良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污水进行规范化处理。2.对和家庄镇故池村范梁彬养羊户和候晓艳养猪户清理了场区环境卫生,目前已停养。3.经调查,王村矿李世平、南蔡村杨天昌、中王村吕鹏等3户养羊户条件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加强对王村镇王村矿李世平、南蔡村杨天昌、中王村吕鹏已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场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改善场区环境卫生。指导镇街农业经济站办公室官方兽医规范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同时,由执法大队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的违规行为打击力度。4.经调查,路三村高战武、梁郭社区梁建新等2户养羊户2户养猪户养殖《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办法》的规定,2户养猪户不能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指导2户养羊户对场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对粪污日产日清。指导镇街官方兽医监督养殖户做好相关无害化处理记录。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清理整顿牛羊屠宰场点的通知》(渭农函〔2024〕182号)文件要求,对路井镇赵斌活羊屠宰点进行关停。由执法大队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的违规行为打击力度。5.指导镇街官方兽医加强产地检疫管理,对调运和屠宰的牛羊及时佩戴耳标,同时联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不及时佩戴耳标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清理整顿牛羊屠宰场点的通知》(渭农函〔2024〕182号)文件要求,对该牛羊屠宰点已关停。6.指导镇街官方兽医加强产地检疫管理,对调运的牛羊按规定及时回收检疫票据。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清理整顿牛羊屠宰场点的通知》(渭农函〔2024〕182号)文件要求,对该牛羊屠宰点已关停。同时,积极联系澄城县澄蓝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与养殖户签订无害化处理协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17、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次性关停全县8家牛羊屠宰点。”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积极与省市联系,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适当降低牛羊屠宰设场标准,同时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招引一个屠宰企业来合投资牛羊屠宰场。2.按照要求,关停现有的牛羊屠宰点。3.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与符合屠宰资质且距离我县较近的澄城县牛羊屠宰场衔接联系,动员、引导牛羊屠宰从业人员去澄城县屠宰牛羊。
整改结果:已完成
18、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别基层所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跟进检查验收不及时。”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县教体局:1.为了落实“校园餐”专项整治相关文件和要求,县教体局下发了《合阳县教育局规范学校食堂定点采购的通知》、《食品安全总监管理要求》、《食品安全员管理要求》、《合阳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以买带询价格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合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校园餐”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一系列文件要求,规范“校园餐”管理要求。2024年10月27日召开了“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11月1日召开了“校园餐”管理规范培训会;11月8日召开了“阳光校餐智慧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培训会;12月6日召开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培训会;2025年2月20日,县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合阳县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3月19日召开了合阳县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此外,组织相关股室,对全县各级各类校园开展多轮次的“校园餐”专项检查。不断提升“校园餐”管理水平。2、对涉及某幼儿园经县教体局批复同意停办注销,其他涉及学校具体问题有相关属地所督促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一是推广先进模式。持续按照《关于在全县推广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的通知》,在全县学校食堂推广先进管理模式;二是开展培训观摩。组织监管人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十统一六到位专题培训,组织全县学校食堂负责人开展观摩培训,为全县各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工作提供可借鉴的范例;三是紧抓春季开学。春季开学,组织各所按照“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要求,逐校开展检查;四是直播宣传成效。开展“食不相瞒 与家长共话食安”校园直播活动。邀请家长全程参与学校食堂的检查过程,通过直播镜头,带领家长们深入了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搭建起了家校沟通的桥梁。截止目前共计开展“食不相瞒 与家长共话食安校园”直播活动1次,浏览量3000余人次,点赞量2万余次。并要求各市场监管所督促辖区学校食堂对各级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问题台账逐步完善,甘井、金峪市场监管所及时跟进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19、关于“甘井镇中心小学等4个学校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县市监局10月份食品安全督导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督促相关学校积极整改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下一步打算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深入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逐步推进整改。
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作用。
4.深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舆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5518792;电子邮箱:hyscjgj123@163.com。
中共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