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人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6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整治社会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社会保障领域不正之风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规范社会保障业务审核审批,持续改进作风服务,加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度,加强教育警示,切实提高养老社保领域干部职工对集中整治重要性的认识。
(二)反馈会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实施“台账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坚决按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截止2025年4月15日对此次巡察反馈的4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扎实整改到位,剩余1个民政局的老年养护院项目目前还在持续推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在养老社保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的重要批示不到位,推动集中整治工作的整治责任扛得不牢
(1)人社局党委对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存在短板,未将集中整治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会“第一议案”中未安排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未将中央和省市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及中省市有关领导指示批示及时传达学习,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具体业务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统筹安排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体学、党小组集体学、机关干部日常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
取得成效:通过深入学习,大家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为透彻的认识,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了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将集中整治工作视为重要政治任务,为后续工作开展筑牢思想根基。
2、履行整治责任主动性不强,与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2)一是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还不扎实。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未经党委会研究通过,个别下属单位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对此项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不清楚;二是党委安排部署还不到位。单位部分人员对集中整治工作内容不清楚,要求不了解,巡察组在谈话中发现存在回避和敷衍了事现象。问题台账不实不细,移交的个别线索不能见人见事,集中整治成效还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按照整改具体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发现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与措施;三是召开党委会议,加强对各下属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取得成效: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实施,干部职工履行整治责任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效,持续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不断推动社保各项经办工作再规范,再精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履职尽责不够有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到位
(3)一是在职转退休“中人”待遇核算不及时。2023年至2024年4月底,125名退休“中人”待遇未核算,且有很多人反映在职转退休手续办理过程中跑路多、手续繁、时间长,引起群众不满。二是信息反馈机制欠缺,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死亡人员多领养老金人数逐年递增风险。社保中心获取退休人员生存信息来源单一,仅靠单位上报,不能及时准确掌握退休人员生存信息,其中个别死亡人员多领养老金长达半年甚至一年时间。三是个别镇(街)对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不够重视。发现个别镇(街)未如实上报政府欠薪项目并拖欠项目工程款长达三年,导致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婚姻登记窗口投诉较多。2023年12345政务热线收到民政系统工单19起,涉及婚姻登记咨询、投诉13起,其中反映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和婚姻登记需要预约6起。民政部门未及时取消婚姻登记窗口预约制度,导致群众白跑空等、投诉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1)参保单位办理“中人”在职转退业务时资料不全,经办机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2)经办机构设置初审A、B岗方便办理;(3)每季度末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未办理“中人”转推业务的发督办函。二是(1)落实参保单位主体责任,(2)每月定期与卫健、司法、民政、公安、法院进行共享数据比对;(3)加强部、省、市疑点数据核查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针对发现的欠薪问题,个别镇(街)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表、责任人和所需资源等。同时,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记录,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四是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取得成效:一是简化了“中人”在职转退申报资料,压缩经办时限,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根据经办条例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资料不全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二是每月定期开展共享数据比对,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开展养老资格认证,有效减少和杜绝死亡多领。三是每月对各镇办项目“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每季度召开调度会,确保农民工都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四是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避免多跑腿,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
4、对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
(4)一是个别镇(街)对殡葬领域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够有力。没有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自查自纠不扎实。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职不力,对殡葬行业监管缺失,近几年未对县公益性公墓及殡葬行业商户进行常规检查,导致全县7家企业70余家个体存在殡葬用品未明码标价、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较多等问题。三是疾控中心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管理不够严格,业务培训不扎实,存在死者身证号码填写错误、根本死因编码填写错误、AB链逻辑错误等问题。对死亡证明的发放管理不细致,只登记发放数量,未及时收回填写存根,存在虚开对死亡证明的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有关精神传达学习,提高镇(街)重视度,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1)通过执法人员进行指导,立行立改,现场发放明码标价签,要求销售殡葬用品及提供服务做到明码标价;(2)立即减少收费项目。三是对各医疗单位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规范填写业务培训,疾控中心严格管理关于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发放及回收。
取得成效:一是扎实开展殡葬领域专项行动,积极整改相关公墓问题。二是检查全县163家殡葬经营主体,发放明码标价贴3000余张,基本实现明码标价全覆盖。减少了收费项目,减轻群众负担。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三是截止目前,各医疗机构均开展自查自纠问题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我局组织疾控中心对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一次,集中业务培训2次。疾控中心建立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发放台账,每月与医疗机构进行核对。
5、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规领取补助问题多发
(5)一是社保中心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核把关不严,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摸排不清,仅靠省市下发疑点数据核查,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办法措施不多。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信息对比不及时,工作不实不细,导致两名死亡人员家属违规领取养老金。三是民政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0名特困残疾人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领取补贴。四是低保户动态调整不及时。本别家庭因疾病、残疾纳入救助范围,但后期家庭情况好转后,镇村信息掌握不细致、比对不及时,导致14户未及时退出。五是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不规范。巡察组下沉检查发现,莘康医院对托养协议规定的基本生活照料、照顾、自理能力训练等服务不到位,履行协议不尽责,残联对协议履行情况未按月检查指导,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1)严把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核关;(2)加强失业保险政策解读;(3)加大疑点数据的核查。二是(1)开展镇(街)、村(社区)经办人员政策培训和基金安全警示教育;(2)与民政、残联、卫健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更新信息;(3)建立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1)停发违规享受救助待遇人员相关待遇;(2)对不符合政策违规享受待遇10名特困人员追缴违规发放资金;(3)强化信息比对,对享受特困人员补助的及时停发残疾人补贴,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享受对象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停发救助;(2)对因财产、收入变化未及时退出的14户低保户追缴违规发放资金;(3)进一步完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的监督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1)对托养服务单位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汇报;(2)按照协议履行好职责抓好落实;(3)对服务项目定期进行抽查。
取得成效:一是严把失业待遇审核关,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主动深入厂矿企业,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对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1)建立了与多部门死亡人员信息的高度共享,信息比对周期较过去有所缩短。(2)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对基金管理的严肃性及规范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维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公平。三是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停发特困人员残疾补贴。四是通过及时动态调整,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低保,同时把真正困难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提高了社会救助的精准度。五是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托养服务对象名单,积极开展托养服务,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6、社保居保政策落实存在短板
(6)一是社保中心督促单位应缴尽缴还有差距。目前全县还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站、新蕾剧团、线腔木偶剧团、洽川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单位88名人员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金,退休人员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农村居民养老政策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政策了解不够、意识还需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1)积极协调参保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局完成参保缴费工作;(2)配合参保单位完成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二是坚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开展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为百姓解难答疑。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主线,以接地气、易理解、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田间地头、街道巷口,力求让每一位参保群众真正将好政策吃透、用好,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1)完善宣传载体;(2)坚持镇村宣传全覆盖;(3)发挥基层宣传作用。
取得成效:一是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站、新蕾剧团、线腔木偶剧团单位已纳入养老系统,退休人员政策领取待遇。二是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显著提升。发放宣传彩页20000余份,政策宣传覆盖超90%城乡居民,群众对参保政策理解加深。(2)群众缴费积极性大幅提高,高档次缴费人数明显增加,群众参保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参与”。(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持续上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真正实现政策惠民、利民、便民。
7、养老机构设施运营责任没有夯实,作用发挥不够。
(7)合阳县老年养护院项目推动不力,龙头作用发挥不够。县老年养护院2019年立项,累计投资2000万元,2023年项目审计时,尚未完成场内道路硬化、必要设备购置,床位数设计等批复规定的建设内容,导致项目进展不能按时交付。
整改措施:2024年9月份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该项目后续进行申报。目前合阳县老年养护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专项债券申报各项资料。2024年10月14日已收到合财办预【2024】264号文件《合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资金已拨付、落实到位,该项目预计到2025年6月底全面竣工。
取得成效:项目资金已落实,工程量已完成70%以上。
8、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残疾人切身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8)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残联主动为失能人员上门办证工作开展不力,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员5286名,2022年至今未开展上门办证工作。二是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相关政策宣传不及时。导致部分残疾人申领残疾证后不能及时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三是部分残疾证过期后审核补办不及时。2023年至今,全县有300名残疾人因残疾证过期未及时申领,造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断档。
整改措施:一是(1)各镇街残联专委定期对卧床不起的有办证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摸底、核实、汇总、上报;(2)对接鉴定医院,确定医生定期开展上门鉴定业务;(3)县残联统筹协调,定期组织鉴定医生开展上门鉴定服务。二是对新办残疾人员印发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并要求本人签字,宣传率大大提高。三是(1)县残联定期将新增残疾人名单、即将到期残疾人名单,反馈镇街残联,由残疾专委通知证件即将到期残疾人进行重新评定;(2)积极衔接鉴定医院,开辟专门为残疾人鉴定的时间,务必保证所来群众都能接受鉴定,特殊情况,加班进行鉴定。
取得成效:一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开展线上鉴定和入户鉴定,切实方便群众办证。二是通过印发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提高两项补贴知晓率。三是通过发放通知,及时反馈到期名单,提前通知群众鉴定,解决还有持证意愿群众未能及时更换三代残疾证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落实集中整治主体责任情况
9、对集中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扎实
(9)一是牵头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社局作为牵头部门未及时将县纪委关于《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合纪发[2024]7号)转发全系统下属单位及相关股室,导致相关下属及股室对《实施方案》内容、时间和工作要求不清楚、不知晓。二是人社系统制定的《实施方案》未及时下发。集中整治以来,人社下属单位、相关股室及配合部门只参会,未收到人社局党委的《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三是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人社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只召开部分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在责任分解上没有落实相关镇(街)责任,工作不实不细,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会,将《县委第七巡察组关于养老社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合巡办发[2025]5号)传达各相关单位;二是制定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并下发各相关单位和全系统;三是立足职责职能,坚持周汇报、月调度、季总结的工作机制,有序推动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取得成效:牵头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部署安排更加科学精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三)聚焦下沉责任单位落实集中整治配合责任情况
10、配合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
(10)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残联和民政信息共享不及时,造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发放衔接不到位、发放滞后问题多发。
整改措施:(1)建立长效机制;(2)每月定时将新增人员、死亡人员信息与民政进行共享。
取得成效:通过信息共享,使两项补贴工作发放准确无误。
11、指导镇(街)工作职责划分不到位
(11)全县4个镇(街)民政事务和残疾专委分别由两个人负责,数据不互通、信息不共享,审核信息比对工作量大,存在重复领取各类补助补贴风险。
整改措施:镇(街)残联工作负责人和民政事务负责人及时对残疾人工作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共享,避免因以上原因对工作产生不必要的失误。
取得成效:通过信息和数据及时共享,避免工作产生不必要的失误。
(四)聚焦在集中整治过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地社会保障金未发放到位,集体土地社保费长期闲置
(12)洽川镇从2021年4月起有3个村382人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城关街道办从2023年8月起有7个村 1012人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因系统模块问题未发放,涉及资金232万元,截止7月底此问题还未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积极请示上级部门解决发放模块缺失问题,依据省厅指示精神,制定发放方案,核算被征地农民保障补贴所需资金并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截至2025年1月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已全部补发到位并逐月按时发放,共计为城关街道办、洽川镇2000余人发放养老金补贴16832人次439.53万元。
取得成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已全部补发到位并逐月按时发放。截至2025年4月底共计为城关街道办、洽川镇2000余人发放养老金补贴22931人次501.07万元。2024年为城关、洽川两镇2260人缴纳被征地保障费共计226000元。
13、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养老机构监管不到位
(13)省民政厅2023年9月26日、10月18日两次向县民政局反馈5个民办养老机构存在卫生环境差、食品留样不规范、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并限期整改。在问题整改期间,县民政局监管手段乏力,督办整改进度不快,巡察组下沉检查发现,民政局2024年1月对上述5家养老机构开出的6份重要事项督办单,依然涉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巡察走访养老机构发现以上问题依然存在,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按照机构自查、民政督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制定规范化检查台账,建立检查台账,逐一销号制度
取得成效:1、养老机构环境卫生已经大幅提升,并长期保持。2、食品留样已按照48小时规范化留存。3、消防安全隐患已经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回头看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人社局将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聚集巡察整改和民生实事的工作意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贯通落实中省市县会议精神,提升政治站位;二是聚焦工作举措,创建“三进三同”工作模式,提升建章立制水平;三是聚焦线索质量,提升抓人社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能力水平;四是聚焦工作成效,提升推进、协调、检查、小结、闭环流程;五是聚焦社保民生,提升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3-3155638;电子邮箱:hey5521096@sina.com。
中共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