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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合阳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合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04 编辑:hyxjjw 作者: 浏览次数: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合阳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合阳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4日)

王耀武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合阳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一会儿,县委李县平书记将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全县追赶超越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习宣传《党章》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纪委常委会专题学、机关会研讨学、系统干部会集体学、全县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等形式,促进学习成果入脑入心,转化为思路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强化政治机关定位。坚决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积极协助县委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做好督促检查、情况反馈等工作,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修订《合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合阳县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微博纪律规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实施领导干部问责35案38人,党内问责15案15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案1人。

——“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对市纪委部署的工作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纪检监察组织提出“五个必须”工作要求,特别是对“四风”新表现的25种形式画像,为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有信必转、有案必批,全年向县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35件,要求快查快结、及时反馈回复。县纪委监委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制度,细化量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深化述廉述责监督,发布预通知,公示述廉述责对象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考核问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点评制度,集中约谈23个案件“零查处”、19个案件逾期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

——审查调查创出历史新水平。紧扣市纪委“追赶超越”14项指标和省纪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考核考评办法》,推行“月督查通报、季考核点评”制度,规范线索移送和“零报告”机制,建立“五个专项工作”台账,加大县纪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直查直办力度,认真开展“带薪羁押”和“党员干部带薪服刑”等专项行动,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强化执纪审查调查工作。2018年处置问题线索1066起,初核问题线索840起。立案355起,党纪政务处分371人,同比分别增长25%、24.5%。其中乡科级干部33人,重处分20人,办理指定留置案件1起,职务违法案件2起,组织处理6人,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严惩腐败、保持震慑,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93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理722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344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比分别为66%、31.5%、1.4%、1.1%,初步达到了“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的目的。落实“三项机制”,容错纠错5案5人,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和履职担当的积极性。

——执纪监督成效明显。聚焦“五个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每周明察暗访,组织开展交叉驻镇督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受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33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两个专项行动,对12个镇(街)危房改造工作拉网式检查,涉及232个行政村1292户,发现41条问题线索。全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30案143人,同比增长41%、4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3案53人,同比增长96%、89%。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开展监督,建立“一二三”发现问题线索目标机制,发现问题线索275起。强化通报曝光,先后在全县5000人干部大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上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20起,在追赶超越季度讲评会上播放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片3部,媒体通报典型案例4次37人,下发各类通报22期,通报问题单位63个(次)449人(次),主动监督水平有效提升。坚持监督关口前移,营造监督常态,认真执行廉政鉴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把好廉政回复关。全县廉政鉴定集体单位22批602个(次),个人51批1261人,任前廉政谈话117人,52名科级干部向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组织8批106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聚焦扶贫领域开展巡察监督。完成对扶贫领域“八办五组”成员单位教育局、发改局、农科局、林业局4个部门的巡察工作。对城关街道办、财政局等4镇4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实现镇(街)巡察全覆盖目标。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上下联动对王村镇、金峪镇开展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全县执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情况开展机动式巡察,全年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44条。

——谈话室等基础建设走在全市前列。提早谋划把谈话区建设列入委机关搬迁修缮计划,在委机关一楼建立谈话区,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施和医护急救箱,建立医护值班制度,成立23人看护队伍,有效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统筹推进镇(街)纪检监察工作“五室”建设,县纪委监委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在全市率先建设镇(街)同志式谈话室和标准谈话室,同时把标准化纪委办公室、纪检信访接待室和干部廉政作风档案室列入建设和规范范畴,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和《合阳县纪检监察干部“三条禁令”》《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纪律》《谈话室管理使用规定》等七项制度,监督执纪工作条件明显改善。

——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县委和主要领导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在全市率先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县纪委负起专责,抓住转隶组建重点环节,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司法机关“一盘棋”通力协作下,县监委在全市县一级第一家挂牌成立,实现人员、编制、工作等全面融合。推行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明确4个室(部)专职负责执纪监督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增设纪检监察室3个,明确5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查调查工作。推行机关领导和干部定期到信访室接访制度,开展“转作风接访体验日”活动。县纪委监委全年受理信访举报件315件,上级转办248件,受理来电135次,接待群众来访178批(次)398人。深入推进村(社区)纪检员派驻工作,进一步完善派驻和监督办法,全面实现派驻规范化和全覆盖目标。

——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坚持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推进委机关党的建设,成立机关党总支,建立3个支部,开展“脱贫攻坚—纪检监察干部在行动主题党建日”活动。确定2018年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以“五抓五促”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邀请省市相关专家、领导,举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监察法》辅导讲座,组织全县科级干部培训1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4次,参加省市纪委以案代训、专题培训24人次。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学党纪法规、讲纪律党课、办专题讨论、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法》知识答题,在高速路出口处制作大型廉政公益广告牌,黑池镇南社社区被省纪委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编印《“四风”新表现漫画图解》、纪委监委亮点工作宣传画册,制作纪检监察工作专题片,在中省市各级报刊和网络媒体刊发宣传报道稿件143篇,开通“清风合阳”彩信平台,“合阳廉声”微信公众号编发55期200余条。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监察法》“镇(街)行”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全年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起,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落实监督首要职责的方式方法还不多,监督缺位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审查调查工作质量还不高,有影响的案件还不多;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针对以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实现全面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刚刚召开的中省市纪委全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五个方面宝贵经验,为我们抓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这些宝贵经验,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深入践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的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担当作为,积极改革创新,忠实履行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打造原则性强、纪律性强、执行力强、担当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聚焦“六大建设”、谱写合阳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整治干部队伍在政治站位、政治责任、政治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查摆对照,加强整改提高,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坚决做到县委明确的“四个看齐”。坚持从党委(党组)书记抓起,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调研、专项督导、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着力解决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党内监督融入信访举报受理、线索处置、问责追究等具体工作环节,维护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指出的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紧盯“关键少数”,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欠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浮在面上担当意识缺乏问题,严肃查处督查检查偏多、调查研究不实问题。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提高政治站位,对拒不上交、拒不纠正的,坚持收送一起查。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快处、通报曝光。

(三)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持续释放改革效能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市安排,整合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力量,制定部门单位派驻改革方案,确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级别、数量和干部职数,实现综合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工作的领导,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应的权限。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和派驻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镇(街)纪委建设,强化监察职能。深化村(社区)纪检员派驻改革,全面推进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深化纪法融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领会党中央把中央纪委的工作规则上升为党中央制定的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厘清权责界限、明确工作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用好问责利器。修订完善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突出党内问责的政治性,坚决贯彻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和县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失职失责行为坚决实施问责,将责任追究作为执纪审查的闭环措施。强化基层纪检干部考核。经县委同意,改革镇(街)、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考核办法,县委考核占40%、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占60%,后备干部推荐、优秀等次评选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单独进行,确保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推荐选拔出来。

(四)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上下功夫

完善监督机制。织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张网络”,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执纪必严、纪法协同。监督的重点,既包括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的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等8个方面内容,也包括《监察法》规定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内容。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肃追查诬告陷害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日常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积极运用大数据、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线索,重点把握权力边界和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实现监督工作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用力、成为常态。对谈话函询结果开展抽查核实,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深化廉政作风档案。建好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作风档案,给所有监察对象建立廉政作风档案,对各镇(街)部门单位建立政治生态档案,强化日常监督,研判政治生态,试点建立电子廉政作风档案。加强廉政教育。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五)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质量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工作方针不动摇,聚焦党章执行情况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着力解决党的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聚焦落实县委“两个专项教育”、“六大建设”等,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问题。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抓好常规巡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坚持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强化巡察震慑。探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今年开展第五、六两轮巡察,完成对16个部门单位党委巡察任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对第一、二轮巡察整改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在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党组织要从政治上看待巡察整改,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既促进问题根本解决,又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巡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城、关键岗位,紧盯资源开发、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房产开发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持减遏并重,标本兼治,既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又向腐败背后的制度机制弊端开刀,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七)以“五个专项工作”为重点,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等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严防死守;持续深化“节点”监督,保持节奏定力;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围绕资金发放、项目落地等关键环节,从严从重处理。紧盯扶贫领域,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夯实“八办五组”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线索移送管理,深化专项治理成效。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关系网”问题,坚持重点案件集体“会诊”、会商研判,排查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我县景区园区发展、湿地保护、采沙采石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核查处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专项行动,紧盯职能部门、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忠诚于党、忠于人民”的总要求为统领,以“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标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带头忠诚履职尽责。始终把原则性强、纪律性强、执行力强、担当力强作为根本标准。敢于坚持原则、当战士不当绅士,敢于动真碰硬、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正视权力、敬畏权力,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始终把队伍专业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县镇两级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设备标准化建设。强化能力建设,实行“上挂下派”、以案代训,分层级、系统化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始终把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基本规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在党委的集中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和我县“三条禁令”,对违反“禁令”的严肃追究问责、绝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发生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坚决调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局面。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以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名 词 解 释

“五个必须”工作要求:县委李县平书记在2018年2月4日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改革必须抓到底、监督必须全覆盖、执纪必须无禁区、问责必须零容忍、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具体要求。在3月14日中国共产党合阳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要求纪委监委“必须做到政治过硬、必须保持严管态势、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必须锻造纪律铁军”。

“五个专项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

“一二三”发现问题线索目标机制:2018年县纪委监委要求四个执纪监督室每月至少发现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含扶贫领域腐败问题)、3起实施第一种形态问题线索。

“五室建设”:2018年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各镇(街)建立同志式谈话室、标准谈话室、规范化纪委办公室、纪检信访接待室和干部廉政作风档案室。

“三条禁令”:2018年县纪委监委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严禁泄露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秘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为涉案人员说情打招呼”三条工作纪律。

“五抓五促”:2018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抓思想教育,促理念转变;抓学习培训,促业务提升;抓管理监督,促作风过硬;抓建章立制,促工作规范;抓机关文化,促队伍活力主题活动。

“六大建设”:2019年县委工作要点提出:“聚焦政治建设,增强政治自觉。聚焦经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聚焦文化建设,打造文明合阳。聚焦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聚焦生态建设,追求生态文明。聚焦党的建设,提高党建水平”。

“四个看齐”要求:县委在2019年工作要点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持续看齐、向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看齐。

“两个专项教育”: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十条禁令”:2018年省纪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十条禁令”:严禁散布、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严禁跑要职务待遇、说情打招呼、委托授意他人拉票,干预相关单位(地区)人事安排;严禁私存问题线索、办人情案,打听案情、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执纪审查工作情况,透漏调查处置过程和细节,干预案件办理;严禁违规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体罚或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擅自动用和处置涉案款物;严禁向监督对象和涉案人员借款、借车、借房或借用其他贵重物品,以案谋私,搞利益交换;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干预或从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矿产资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收受好处、谋取私利;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经营性活动、谋取私利;严禁公款吃喝,违规使用交通工具,超标准安排或接受公务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馈赠等;严禁慵政怠政,对工作无故拖延不办,口大气粗、以职压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不闻不问,接待群众生冷硬推、敷衍塞责;严禁拉托吃请、打牌赌博、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参与高档娱乐等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活动。

“十四项指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定量考核分实施“四种形态”和党风政风监督类案件两类,占比分别为70%、30%,具体指标是实施“四种形态”8项:约谈数、立案数、立案率、查办乡科级案件数、实施第三种形态案件数、实施第四种形态案件数、第三、四种形态处置乡科级案件数、通报曝光案件数。党风政风监督类案件6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查处“三个助力”问题、查处扫黑除恶“保护伞”问题、实施党内问责、实施领导干部问责。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10+2”行动实施方案,其中“10”是指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2”是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