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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三项措施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合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6 编辑:hyxjjw 作者:马波 浏览次数:

近年来,合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考察、评选先进、优秀申报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先。

明确受理范围。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纪委对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要求,明确受理范围,对收件、审查、回复、留存等环节层层细化,由县纪委组织部以书面意见形式回复来函单位,确保工作全程留痕、详实有据。

客观公正联审。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信访室、案管室等科室以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党纪政务处分、第一种形态处理情况进行联合“会诊”,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各分管领导综合运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层层把关,最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各室意见终审签字,由纪委组织部办公室汇总后作出全面、客观、真实的回复,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同时,县纪委组织部对各单位的来函由专人统一管理,登记建立台账留存。

实事求是回复。廉政审查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这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该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遮掩,不回避,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力争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抓早抓小防“病变”;对于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且有明确结论的党员干部,一律取消资格,确保回复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时效性。同时严格责任追究,要求相关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不泄露鉴定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执行情况,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把建设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和干部队伍专业化(简称“三化”)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并给全县领导干部分级分类建立廉政档案,其中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也作为廉政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便于进一步更好地掌握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干部任贤选能,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把好“关口”。(合阳县纪委监委 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