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委监委动态 > 队伍建设 > 正文

合阳县:开启“三灯”照亮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5 编辑:张宏强 赵成刚 作者:张宏强 赵成刚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合阳县纪委按照“三转”工作要求,通过抓学习教育、抓价值取向、抓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检队伍自身建设,解决纪检干部“照别人不照自己”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力度,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力戒“灯下黑”。

用理论“启明灯”照亮“灯下黑”。一是坚持集中理论学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了十八大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用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的精神。二是定期学习案件查办、审理、执法监察等业务知识,由对应业务室主任主讲。不定期开展委局班子之间、室主任之间、基层纪委书记之间大讨论活动。三是经常性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定期向纪检监察干部送廉政书籍,传统节日前向干部发廉政短文、廉政漫画。全年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340多篇,每人均撰写了2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

用价值“航标灯”照亮“灯下黑”。一是组织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富平习仲勋陵园等地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观看了《焦裕禄》等影片,引发纪检干部对人生观和价值观和思考,强化党员意识。二是结合下基层、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现场接访、党员义工、驻点帮扶等活动的开展,深入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用纪律“警示灯”照亮“灯下黑”。 一是县纪委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制作了《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6条严格、18个不准卡片,要求随身携带,潜移默化规范行为。二是选聘社会监督员、建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多渠道掌握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全方位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从政行为。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双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和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去年以来,对三名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