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合阳县委巡察办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有力保障,坚持在“人员选配、业务培训、职责分工、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
强化人员选配。按照“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能力突出”的原则,从纪检监察、政法和组织人事、审计、财税、信访等行业部门优秀后备干部中抽调选配,建立组长、副组长、兼职巡察人员人才库,巡察人员71名。每轮巡察都综合考虑人才库人员的工作性质、业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精挑细选、混合编组,力争以最佳组合凝聚强大“战斗力”。
强化业务培训。为全体巡察工作人员编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县委巡察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巡察前利用两周时间,采取“集中+自学”的方式开展学习。巡察办人员给巡察组人员授课指导,帮助巡察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能力。
强化职责分工。进驻前,各巡察组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巡察方案,细化人员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工作,做到信访举报有热线,测评调查有问卷,个别谈话有提纲,调阅资料有清单,部门协作有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制定了《巡察干部纪律规定》和《巡察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巡察组切实扛起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从严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矩,决不允许收受馈赠、接受宴请、透漏消息、假公济私,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或歪曲捏造事实、泄露巡察秘密的,将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