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单项工作滞后被约谈每次扣5分,作风督查被纪委通报的每次扣3分……新年伊始,合阳县纪委严格按照近期施行的《合阳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建五个检查小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部门、镇(街)基层一线,对全县6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近年来首次“大检阅”,以期通过量化考核,建立个人综合表现积分台账,进一步激发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效能,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此次考核,刚性实足,全是 “硬杠杠”。《 2015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表》显示,考核内容涉及六方面十五个小项,基础分值为100分。纪律审查、作风建设、履行监督责任、宣传教育、信访举报、队伍建设六大考核内容根据权重,赋予8-40分不等分值。对纪律审查、初核案件、协作办案、给予警示训诫或者信息采编工作成绩突出项,则赋予2-10分相应的加分分值。通过首次变定性考核为定性定量考核、变“被动”考核为“主动”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层层传导了责任压力,倒逼纪检监察干部真作为、敢作为、善作为。
据悉,该县要求,今后对纪检监察干部检查考核工作要明确责任主体,明晰考核方式,突出考核重点,注重结果运用。检查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要综合运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个别约谈以及组织党员群众进行个人测评等方法,全面准确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情况,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