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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组 全部挂牌运行

来源:合阳县纪委监委 李俊虎 发布时间:2019-11-29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县纪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11月27日上午9点30分,合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正式揭牌,标志着该县纪检监察体制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展示了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深化“三转”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合阳的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近日,合阳县纪委监委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的12个纪检监察组和向各镇(街道)派出的12个监察组相继挂牌运行,实现了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效解决了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派驻、派出机构将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驻、派出机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受驻在单位的领导,具有开展工作的独立地位,其办公场所、后勤保障等由驻在单位负责。镇(街道)监察组由县监委派出,与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监察组组长由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组副组长由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副书记兼任,派出监察组根据县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辖区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组不仅是名称变化,其职能职责和监督调查手段将进一步丰富,这就对派驻、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职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组的严格管理和工作指导,督促其更好地尽职履责,真正实现以更好更优的工作成效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合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耀武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组集体廉政谈话时讲到。(合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