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合阳县委批准,合阳县纪委监委对同家庄镇文王村村委会原主任、文王村互助资金协会原出纳王万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合阳县同家庄镇文王村村委会原主任、文王村互助资金协会原出纳王万斌,挪用该村互助资金协会财政扶贫资金42万余元,用于其收购苹果、替他人偿还借款和用于村务支出,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王万斌身为共产党员、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进行营利活动和超时限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合阳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万斌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置。(合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