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推动监督对象数字化,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精准监督,按照中、省、市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合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快”字当头。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议,11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配合省市纪委做好全县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合纪发〔2020〕64号),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安排、规范质量要求、提出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形成各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书记严审核、专人负责录入的工作格局。要求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监督对象的筛选确认和联系,确保做到单位不漏人,信息不漏项,高效高质推进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准”字推进。组织各单位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相关负责人和业务员进行信息采集业务培训,明确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的范围、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所有操作人员准确掌握信息录入的业务知识,严格按照全国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指南及标准规范,准确采集录入监督对象的照片、工作简历、基本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年度考核等信息。明确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所有监督单位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审核和检查,对信息内容全面把关、认真核对、严格录入,并且根据监督对象的信息变化,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更新,确保监督对象信息完整、数据准确。
“严”字落实。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录入信息,通过“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方式,对采集到的监督对象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比对。坚持“应采尽采、分级采集”原则,做到信息全面、准确、详实,不瞒报、不误报,不漏人、不缺项。同时明确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各镇(街)、部门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跟踪推进,对责任意识不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进度缓慢、质量不高、录入不全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违规泄露监察对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6003名监督对象信息已采集审核上传。
(合阳县纪委监委 廉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