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委巡察办在首轮巡察结束后,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迅速汇总,建立台账销号、督办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分类移交。巡察办分别制定整改问题清单。要求各单位以讲责任、讲担当的精神,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按照“有具体方案、有推进措施、有牵头部门、有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的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对涉及违纪的28件问题线索,交由纪委办理;对涉及党建及选人用人的34件问题线索,交由组织部门办理;对涉及社会稳定、民计民生的问题线索,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账销号”。要求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完成。相关单位根据移交的内容,逐一制定整改任务书,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时间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一件事项一件事项办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问题得到解决,移交的线索得到处置,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查处。
定期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县委巡察办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定期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全程加强督导检查,防止重巡察、轻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问题清单签字负责,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将整改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列入巡察“回头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