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纪律审查工作成效显著,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3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51起,立案145起,结案1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1人,其中给予警告、严重警告148人,占到98%,移送司法机关3人,党纪轻处分占到了绝大多数……”这是合阳县2015年正风反腐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去年以来,合阳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纪律戒尺,紧盯 “四种形态”刻度,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大家在运用‘四种形态’的时候,务必要做到勤扯袖子,常咬耳朵,在通过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力的同时,更要立足于关心和爱护干部”,在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上,纪委书记左俊多次强调。为了促使“四种形态”真正运用到具体的纪律审查工作当中,该县纪委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紧盯“小”问题常敲“边鼓”,做到早纠正早解决。
紧盯“四风”问题,狠抓作风建设。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年明察80余次,暗访100余次,下发整改督办函36份,督办问题36个,下发通报15期。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对12个镇街和25个县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公务接待费超标、办公设备未经政府采购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建立党员干部作风档案,开列干部作风八项“负面清单”,内容包括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敢担当负责、慵懒散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考核持续落后、分管范围内出现严重负面事件等八项追责内容。该制度从实施以来,进行专项督查3次,下发通报3期,县人社局对发现的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文体广电局对元旦期间3人未按时值班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紧盯“蝇贪微腐”,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54起,公开通报13次38起。开展农村低保、移民搬迁、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低保户36户,立案12起,结案12起,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13人;发现涉农领域问题线索5起,立案5起, 6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追缴违纪资金58万余元,如数上缴国库。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行为,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2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督查活动3次,协调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3起,打击处理10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劳资纠纷问题4起,进一步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有力的维护了党政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紧盯问题线索,积极探索执纪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建立了镇(街道)问题线索和执纪审查情况备案登记制度,规范对问题线索的管理。要求镇(街道)纪(工)委每月15日前将本月收集的问题线索、核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告,案管室每月20日对报备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以书面形式呈送委局领导,由委局领导提出处置意见,进入审查环节,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得进行初核。对举报失实的,由案件承办镇(街道)纪(工)委填写《问题线索核查了结审批表》,经包联科室签字后,进行备案,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案件承办镇(街道)纪(工)委实施谈话函询。同时,将此项制度的落实纳入年度纪检监察责任制考核,对漏报、瞒报或者不按规范要求处置问题线索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第一季度,共收到镇(街道)报告的问题线索3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立案16起,结案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