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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挺纪在前 实践“四种形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4 编辑:常丽丽 作者:常丽丽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合阳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明晰化、具体化,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突出抓早抓小,注重学习防微杜渐。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实质,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出“勤于学习、严于自律、善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十六字标准和要求,建立干部作风档案,同时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

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抓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创新作风督导机制,强化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的震慑作用。2015年共明察80余次,暗访100余次,下发整改督办函36份,督办问题36个,下发通报15期,制作作风建设暗访片3部。查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54起,县、镇(街)公开通报13次38起,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纪律审查,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在全面审查纪律、规矩、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2015年全县初核案件线索151起,立案145起,结案1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1人,其中科级案件21起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