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推行,让我进一步熟知了办案业务,提高了办案的工作水平,并由一名乡镇的纪委书记成长为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市纪委调研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情况座谈会上,合阳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张宏强说到,“有了集体的智慧,办起案件效率更高了”。
近年来,面对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困难和挑战,针对镇办纪委力量薄弱,精力分散,难以办案;人情干扰,患得患失,不愿办案的现状,合阳县纪委立足 “三转”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将委局机关、县直纪检组、镇办纪委三方办案力量整合为一体,实行“三位一体”的协作工作机制,将全县12个镇办按区域位置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协作区实行县纪委副书记负责、县纪委常委包联、县纪委案管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各协作区负责人由县纪委包联领导确定,成员由片区纪检干部或抽调其他片区纪检干部,县纪委包联科室具体联系指导,既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办案力量,又实现了办案质效最大化,有效破解了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办案质量不优、办案环境不佳的难题。
在借鉴镇办协作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合阳县纪委还制定了《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拟在县直部门进行试点推行。并在积极探索城乡结合、大小结合办案大协作模式,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办案协作区建立以来,共办理案件32件,挽回经济损失24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