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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以“评”促“改” 提升案件质效

来源:合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6-02 编辑:hyxjjw 作者:刘婷婷 浏览次数:

“违纪事实材料被审查人应签写‘以上事实属实,同意’,而被审查人仅签写‘同意’字样、初核报告核查组人员为打印体而非手写签名、书证复印件未注明出处……”合阳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第三组在评查案件卷宗“扣分明细”栏写到。

为了加强办案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相互学习,以评促改,以精品案件带动审查调查质效提升,近日,合阳县纪委监委在全系统开展审查调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

下发《关于对审查调查案卷进行评查的通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审查调查环节的各项要求,对照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制定6大类37项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各个环节入手,客观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

各办案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2022年度立结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并择优推荐1件参加集中评查,集中评查采取交叉评查、一案一表量化打分的方式,参评人员详细注明加减分,确保案件评查程序合规、公平公正。

评查结束,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详细列明,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形成评查反馈报告,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检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合阳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细查问题、深剖原因,加强调研指导,强化以评促改、建章立制,推动全县案件质量水平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