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合阳县召开全县安全稳定领域专项监督安排部署会,专题安排全县安全稳定领域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振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菊峰参加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成学兵主持会议。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谭勇宣读了《中共合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稳定领域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5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安全稳定领域专项监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督促推进安全稳定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县委巡察办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强化安全稳定领域监督工作列入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内容,作为监督检査和巡察工作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专项监督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稳定领域专项监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考量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和纪律作风重要表现;要清楚当前我县正处在追赶超越、“十四五”起步开局的关键时期,安全稳定面临众多风险隐患,容不得半点马虎松懈;要进一步明确此次安全稳定领域专项监督检验的是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作风和能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监督推动上先行一步、快人一筹,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要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专项监督针对性。此次专项监督重点对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设施等11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认真对照《合阳县各行业领域第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围绕工作推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信访、案管、党风、监督检查、派驻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找出短板、发出预警,提高专项监督精准度,推动形成排查整治合力。三要必须突出重点环节,增强专项监督实效性。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消防、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管网、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督查是否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员、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排查对象、内容的全覆盖。对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开展专项治理等方法,推动相关职能单位强化源头治理,筑牢安全屏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责问责,推动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强化安全稳定政治责任,主动落实监管执法和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要突出“清”。各相关单位要做到责任清,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做好排查工作;要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做到排除任务清。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各自领域存在问题,明确排查重点,做到排查内容清。突出“全”。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参与,加大对安全稳定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突出“细”。通过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邀请相关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把排查做细,把风险隐患问题底子全部摸清,坚决防止走过场;台账要建细,各行业部门单位要建立各自台账,把风险和隐患进行分类汇总。要突出“快”。要在7月25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做到行动迅速;信息整理汇总要准确迅速,做到及时上报;对于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立即采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做到整改快速有效。要突出“严”。要把严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对排查开展情况、工作质量、实际效果等严格督导检查,切实夯实各方面责任;执行工作纪律要严格,严禁出现搞变通、打折扣,漏报、迟报、瞒报等情况,切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各室(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