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近期,合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党(工)委(党组)。公务用车重点排查整治领导干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共7个方面问题。办公用房重点排查整治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未经批准建设或者大中修办公用房;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处置办公用房;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共7个方面问题。
公务用车问题将于4月底前完成整改,办公用房问题将于4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合阳县纪委监委加强督导检查,由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对联系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监督检查,要求相关部门以此次排查整改为契机,针对本部门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相关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巩固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对在排查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存在侥幸心理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