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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名单”之外选“对象” 创新谈话方式 提升巡察实效

来源:合阳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28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马杰 赵文杰 浏览次数:

“同志,你好,我想反映张某的工作作风问题……”收到反映后,合阳县委第三巡察组针对群众反馈信息,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讨论反映件移交处置情况。经对照被巡察单位提供的谈话名单,发现被反映人张某并未在提供名单范围之内,便决定将这位同志作为重点观察和谈话对象,量身拟定出谈话提纲,由巡察组副组长和联络员与张某进行谈话。

通过谈话,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挚表示今后将依规依据为群众办事,并按巡察组要求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对其他党员干部起到震慑惊醒作用。

巡察工作,是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职责。在合阳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中,县委第三巡察组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开拓思路,用个别谈话为基层干部正思想、提士气。

“名单”之外找“对象”,是合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实际巡察工作中探索创立的一大工作举措。巡察进驻前,巡察组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受处分人员、被信访举报人员、受排挤人员、长期不受提拔人员作为必谈对象。同时,再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本单位三分之二人员作为谈话名单。巡察中,巡察组逆向思维、将提供的人员排除在外,有意将不在提供的谈话名单范围内人员中寻找谈话重点。名单确定后,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巡察组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的开、收得住、深得下去,真正谈出实情。

据悉,在合阳县委第五轮巡巡察中该县第三巡察组利用“名单”外选“对象”的有效方式,确定先后谈话人员12人,从中发现问题20余个,有力提高巡察的质量和效果。(合阳县委巡察办马杰 赵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