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坚持把牢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坚决落实三个“一以贯之”要求,严格对标省市纪委对五个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五个专项工作,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狠抓元旦、春节、五一等时间节点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等易发多发问题领域,开展重点治理。聚焦关键少数,建立“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督办台账,通过问题查处、狠抓责任落实、狠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强化有效遏制,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60起60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突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监督执纪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同时,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2017年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实行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85起94人。
突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和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以及在推动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夯实责任主体,加大查处力度,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梳理分办机制,对相关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以严明纪律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8起8人。
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紧盯党员干部在生态环保中的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把握中央纪委5月22日关于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衔接协调,主动作为,强化履职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严查监督监管不到位、督查整改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违纪违规问题12起18人。
突出优化营商环境问题。重点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方案推动落实、“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履职尽责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紧盯企业开办设立、项目投资建设、企业融资信贷等关键领域,业务办理时限要求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营商环境违纪违规问题案件4起4人。 (合阳县纪委监委 蒋彩虹 冯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