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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一案一警示”教育 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

来源:合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21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蒋彩虹 浏览次数: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以局纪委挑选的我们身边发生的案例为素材,扎实开展以案说纪、案例讨论剖析和一案一学教育活动,局纪委要跟进督查,确保咱们卫生健康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这是合阳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在该系统干部大会上安排部署“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的一幕。

今年以来,合阳县纪委监委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教育的重要抓手,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的形式,在全县深入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效,不断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深化发展。活动以该县近三年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或被中省市县各级纪委通报曝光的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素材,从2019年5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之后进入常态化开展阶段。

集中教育阶段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至少开展一次“一案一学、以案说纪”和案例讨论剖析会及“以案促改”堵塞漏洞等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原原本本学党纪党规法律条文,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剖析讨论受处分党员、干部所犯错误问题,查找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或不足,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定期分析研判各自查办案件的违纪违法类型,查找各自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范于未然。同时在常态化开展阶段,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违纪违法案例现场庭审或到县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参观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和日常生活场所等形式深化教育效果,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案件查办决不能‘一查了之’,我们要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要用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这些鲜活“素材”警醒教育其他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才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最大关爱,也是我们监督执纪的终极目标。”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安排部署全县“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时强调。(合阳县纪委监委 蒋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