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合阳县委编办建立了与组织、人社、财政、退役军人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三者统一,互为约束,整体联动,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规范化。
一是严肃纪律,纳巡纳审。以编委名义下发了《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巡察和审计范围的通知》和《加强机构编制联动机制的通知》,对各联动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党委(党组)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配合机构编制纳巡纳审工作。纪委、组织、巡察、审计、编办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强协作,把机构编制纳巡纳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
二是建章立制,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以机构编制管理为前提,以人事管理为支持,以工资经费核拨为保障的“闭环式”管理链条。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追究制度,对巡察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党委(党组)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切实整改落实。
三是注重运用,提质增效。加强机构编制巡察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将机构编制巡察审计结果,作为镇(街)、部门党委(党组)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与联动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为我县“一区一地一县”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