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和仲裁院的工作人员都是为我着想,相关的赔偿数额也符合法律法规,现在我就可以签调解书,谢谢你们!”合阳县甘井镇赵庄村村民刘某向工作人员感谢道。
刘某原本是合阳县天地源餐饮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眼睛受伤,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刘某曾多次找该公司老板协商赔偿,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刘某来到县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裁决相关赔偿。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在例行监督检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当即决定将此事列为“重点监督”事项。
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对该案件办理全过程,与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并在第一时间与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耐心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处理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先后组织了4次调解,每次纪检组的工作人员都会现场旁听,关注调解情况,对比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分析调解人员是否正确履职。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定合阳县天地源餐饮有限公司向刘某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18199.2元,其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18199.2元目前已全部结清。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对情况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重点监督’,让案件办理工作人员及时化解和解决各类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切实服务保障农民工维权。”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