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要求,倡导移风易俗,引领文明新风,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当好表率,坊镇纪委多措并举,靶向施策,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8月10日上午,坊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学习。镇纪委书记张波详细解读了中共合阳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解读了适用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七严禁、“五提醒”有关纪律报备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明确婚丧嫁娶事宜报备流程,会议要求各村(社区)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学习,学通学懂会用,使辖区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重要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简约节约,弘扬文明新风。
二是严格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向谁报告”的原则,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监委申报,其他党员干部向本单位申报。严格坚持事前“一承诺”、“五提醒”,事中检查抽查,事后“一报告+检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反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操办事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顶格处理,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曝光。
下一步,坊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常提醒、常警示。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截止目前,坊镇纪委共收到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1起,开展监督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