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消除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金峪镇为全镇25个村选派纪检员,为基层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明确用人导向,严把“选拔关”。我镇村级纪检监察员由村民推荐,主要从致富能手、复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能人、退休党员干部职工中选拔,村级纪检员全部是从未在两村委会任职的普通村民中产生,通过村民推选由镇纪委通过考察后,将有原则、有文化、有能力、立场坚定、敢于说真话的人选派为纪检检察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把“履职关”。村级纪检委员应接受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村纪检监察员以村检委会为载体,不断强化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助村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 帮助村党组织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本村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其次,要严肃监督村级事务,协助村委落实专项资金补助、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新型合作医疗、“文明家园.美丽乡村”建设、退耕还林资金和脱贫攻坚等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特别是针对村级重大项目的建设,镇纪委要求村纪检监察员全程参与,通过对项目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监督,切实做到项目安全,资金公开,质量保证。同时,村纪检员协助村“三委会”要做好本村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的工作,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落实,经常性的在群众中开展工作,帮助改变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一系列群众身边的陈规陋习。
三、完善工作制度,严把“用权关”。为了防止村纪检员与村两委干部权利交叉,造成村各项工作“扯皮”不良环境,我镇对纪检监察员权利进行明确分类细化,提出了“常用监督权、勤用问询权、严用建议权、慎用检举权”。常用监督权。村纪检员经常化对本村党组织、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村务公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实施审核监督,保证村务、财务事项公开、公正、透明。勤用询问权。村纪检员有权询问村“三委会”决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务,村“三委会”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严用建议权。纪检监察员通过参加、列席决定村级事务的有关会议,了解和掌握本村工作情况,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纪检员一般不对村“三委会”通过的事项进行干预,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的问题,纪检员责必须严格立场,提出合理化建议。慎用举报权。纪检监察员发现本村党员或党组织有违规违纪问题,应该在初步证实后,向党组织或镇纪委检举,举报事实需有充分事实,不得滥用举报权力,随意捏造、任听谣言,造成人情举报、面子举报、感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