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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洽川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9-07 编辑:hyxjjw 作者: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假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合阳县供销联社下属企业北方大厦原经理范成法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作为县供销联社下属企业北方大厦经理的范成法,利用职务之便,自定薪酬,违规向他人发放津补贴2.4万元,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1.2万元,合计3.6万元。同时还存在违规长期租赁社会车辆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范成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合阳县残联就业培训负责人白杨超标准支付就业培训费问题。2021年10月,白杨作为县残联就业培训负责人,在组织城关街道办各村(社区)残疾人和专职委员参加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期间,违反《合阳县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超标准支付相关费用1104元。2022年5月,白杨受到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六个月。

3.合阳县甘井镇龙泉村党支部书记雷登武冒名领取补助问题。2020年6月,时任甘井镇龙泉村党支部书记雷登武,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冒名领取光伏收益奖励补助500元,用于自己日常开销。2022年8月,雷登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合阳县百良镇东同蹄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何荣刚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6年11月,时任百良镇东同蹄社区原同北村党支部书记何荣刚,利用职务之便,以个人协调村上修路为由,违规领取补助18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何荣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取补助、支付培训费等问题,既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又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于不顾,在“四风”问题上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活动“大提升转作风行动”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长管,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引领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坚决露头就打,严肃查处,真正以零容忍态度纠“四风”树“新风”;继续加大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知止收手氛围,确保节日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