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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合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6 编辑:hyxjjw 作者: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节假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合阳县纪委监委日前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路井管理所原工作人员刘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12月,刘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路井管理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1500元,用于个人支出。此外,刘博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4月,刘博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已收缴。

2.合阳县城关街道办南知堡村支部委员李现西违规重复领取津补贴问题。2019年5月至2020年,李现西在担任南知堡村支部委员、兼村治安主任期间,在已领取2019年下半年村干部工资后,又违规领取2019年7月-12月工作补助。2021年5月,李现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3.合阳县百良镇东同蹄社区党总支书记何抗才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9年3月,时任东同蹄社区党总支书记何抗才,以春节社区举办社火为由,违规向参加社火活动的人员发放纪念品。2021年6月,何抗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合阳县王村镇尧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富贤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12月,时任尧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富贤,在尧头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参与换届工作的组以上干部发放补助1900元。2021年6月,王富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违规领取津补贴、有的违规发放工作补助、有的违规发放纪念品。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四风”问题上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活动“大提升转作风行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整治“四风”,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