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深入,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关街道办南街村原出纳王宏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7月,王宏在担任城关街道办南街村出纳期间,将收取的村集体资金139790元未入村账,违规存于个人账户,并将其中的13709.76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2020年6月,王宏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同家庄镇文王村报账员王耀斌滥用职权问题。2018年11月,时任同家庄镇文王村报账员王耀斌,在明知本村贫困户王某已是村级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请村级护林员岗位,致使王某出现一人双岗,多领15个月公益性岗位补贴7500元。2020年6月,王耀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所领违纪资金已追缴。
3.新池镇红星社区原西王庄村三组组长张春雷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张春雷在担任西王庄村三组组长时,利用职务之便,未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个人土地承包款4664.4元。2020年6月,张春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王村镇中王村会计吕万义为他人虚报粮食直补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吕万义作为王村镇中王村会计,违规给中王村支部书记吕某旗和原村委会主任吕某周分别虚报粮食直补面积10亩、15亩,导致吕某周和吕某旗套取粮食直补款共计2943.5元。2020年8月,吕万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某周和吕某旗违纪行为另案处理,违纪资金已追缴。
5.路井镇东明村原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虎才虚报冒领保洁费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刘虎才作为东明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未参加任何劳动的村保洁员梁某祥、梁某民列入村级环境保洁人员名单,致使两人冒领保洁费6000元,在分别给予两人400元、200元报酬后,将剩余的5400元存于个人处,用于村级日常开支。2020年10月,刘虎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某祥、梁某民所收违纪资金已追缴。
6.洽川镇夏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申建礼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9年10月,时任夏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申建礼,在兑付夏阳村上下水工程监理人员工资时,违规将自己纳入人员名单,并领取补助2000元。2020年10月,申建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7.金峪镇浪后村原四组组长马正党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2019年,时任浪后村四组组长马正党,利用职务之便,在实有基本农田17.56亩的情况下,以其儿子名义虚报耕地面积9.64亩,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74.8元。2020年10月,马正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8.黑池镇富礼坊村委会副主任车平均违规买卖宅基地问题。2018年5月,时任富礼坊村委会副主任车平均,在分管村务工作时,分别收取3户村民院基款,并为其划拨宅基地,存在违规买卖宅基地现象。2020年9月,车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持续发力,推动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合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