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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专题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7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整饬大办婚丧喜庆不良风气,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陕西省纪委专题通报了6起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1.铜川市宜君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凯道借婚丧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黄凯道于2014年2月办理家人丧事、2015年5月办理女儿婚嫁期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101人礼金,共计1.9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黄凯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2.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张晓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5月17日,张晓宇在西安市丈八路富都酒店为其女举办婚宴,收受本单位61名同事礼金1.57万元。2017年6月,张晓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3.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公安局主任科员武功元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武功元于2017年9月27日为其女举办婚宴,次日,其再次以女儿婚宴为由,邀请公安系统10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8000元。2018年3月,武功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4.宝鸡市凤翔县水利局财务股股长王振飞分批举办婚宴问题。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5日期间,王振飞分三次为儿子举办婚宴,与此前个人申报严重不符。2017年5月,王振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康市汉滨区牛蹄镇经济发展办专干陈小安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2月,陈小安在向组织报备办理其子婚宴15桌的情况下,实际在家设35桌宴席,并违规收受礼金1.43万元。2018年6月,陈小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纪资金。

6.汉中市略阳县郭镇大石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安高林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7年11月8日,安高林以家人去世三年立碑为由,向镇纪委申报举办宴席,镇纪委不予批准并重申了相关纪律规定。11月30日,安高林在明知违纪的情况下,依然在家中设宴30余桌,邀请亲戚朋友、同学及附近群众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5万元。2018年1月,安高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通报指出,以上6起问题,有的不知收敛、巧立名目,有的囿于陋俗、党性不彰,有的化整为零、规避监督,有的贪图私利、明知故犯,再次表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正风肃纪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通报强调,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收敛钱财,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党纪政纪所不允许。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其作为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问题之一,不断加大惩戒查究力度,扭住了惯性,遏制了势头,但远非到了大功告成、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地步。当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3+X”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整治重点之一。要坚持教育引导、规范管理、监督执纪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整治成效。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的本质和危害,正确对待和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坚守正道,崇廉尚俭,以自身清正引领风气清新。要加强监督管理,把监督贯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全过程,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使监督“带电”、“长牙”。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查快办,对披上“隐身衣”、换穿“新马甲”等企图规避组织监督的,要从严惩处。时值各类学校录取之际,要对“升学宴”“谢师宴”等保持高度警惕,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新民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使党员干部在清清爽爽的风气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秦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