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形成有力震慑,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合阳县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和家庄镇卫生院院长王世录,违规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商务局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合民,违规发放劳务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路井镇范家洼村村委会原主任范高虎,在任职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甘井镇西阳村村委会原主任叶永明,在任职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黑池镇北连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万祖,在任职期间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