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合阳县金峪镇白家寨村村委会主任雷进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2月,雷进奎在村账中违规报销香烟用于村上公务接待。2019年3月,雷进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甘井镇杨村支部委员白政民违规报销个人补助问题。2016年,白政民在担任杨村五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补助、烟茶补助。2019年4月,白政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和家庄镇东马社区居委会主任肖慎妍违规报销烟酒和个人加油费用等问题。肖慎妍在担任杨家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在村账中报销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违规报销个人加油费用。2019年3月,肖慎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王村镇井溢社区村委会主任雷三民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雷三民在担任鹅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王村矿职工食堂违规超标准接待桃树专家讲课人员(包含烟酒)。2019年6月,雷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坊镇坤龙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振元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李振元在担任坤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在村账中报销黄芙蓉王香烟6条、8年典藏西凤酒6瓶,用于公务接待。2019年6月,李振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同家庄镇西同鞮村原党支部书记赵纪青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赵纪青在担任西同鞮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招待本村项目工程施工人员过程中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并在村账中进行报销。2019年6月,赵纪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发生说明一些党员干部在“四风”问题上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自警、自醒、自重。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要进一步扩宽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问题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严肃问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合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