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合阳县人民法院原法官助理马永平违规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23年8月,马永平以能帮忙为陈某在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尽快立案为由,违规收受陈某立案费和好处费。2025年4月,马永平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2.城关街道办曹家坡社区原报账员曹文斌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曹文斌在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仍每月违规为自己造册领取社区信息员补助18个月。2024年6月,曹文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坊镇大伏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德明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8年12月,马德明在兼任大伏六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协会领取误工补贴。2024年10月,马德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退回。
4.金峪镇浪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照朋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至2023年,张照朋在明知村委会委员马某侠、马某党已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仍私自决定给该二人发放电脑操作员补贴、办公室主任补贴、第一书记补贴等补助。2024年10月,张照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收取群众好处费,有的违规发放补助,有的违规领取补贴,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必须切实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宣示了党在新征程上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要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深抓实学习研讨,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动真碰硬整改整治,通过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不断向上向好。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变化,聚焦“关键少数”、强化贯通协同,严肃查处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统计数据造假、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纪行为,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推动作风转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积极弘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文明过节的新风正气,坚决克服与我无关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筑牢底线意识、克服特权思想,严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