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合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有关问题线索。
一、举报对象和内容
(一)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要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主要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主要是: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方法
来信来访地址:合阳县印光大道西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5399)
举报电话:12388/0913-5524077
网络举报:合阳县纪委监委洽川清风网站“我要举报”专栏(http://www.hcqf.gov.cn)
中共合阳县纪委
合阳县监委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