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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地方牌”怎么打?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30 编辑: 作者: 浏览次数:

党中央有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在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4个重点要求,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怎么落实?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这是全会公报中的原话。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

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得住抓不住,关键在书记。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地方牌”究竟怎么打?在各省区市纪委全会相继召开之际,本报记者梳理了部分省区市党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的有关讲话内容,寻找“敢不敢、愿不愿把这个责任真正担起来”的回声。

“主体责任”、“责任追究”、“一案双查”等成为书记讲话中的高频词

“省委将今年确定为‘主体责任落实年’,以主体责任的落实统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表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并切实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用“响鼓还需重槌敲”的方式,摆正“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不仅是河南的“动作”。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截至1月28日16时,已有22个省区市召开纪委全会。“主体责任”、“责任追究”、“一案双查”等成为各地党委书记在纪委全会讲话中的高频词。

“今年尤其要增强问责刚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不好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调查处理。”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细化分解责任,压力传导、层层落实,突出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点严把选人用人关。

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在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继续搞好落实“两个责任”述职评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要抓紧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如是要求。

在本地区纪委全会上,各省区市党委书记均就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作出特别强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对那些屡屡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倒逼问责。通过动真碰硬的责任追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各地“问责之鞭”怎么抽?突出“问题导向”

为什么要如此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总结了两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的6点体会,其中之一就是,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必须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

请注意这个表述释放的信号——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没有办法“解局”?有,“必须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海淀区一村会计挪用公款1.19亿元;朝阳区孙河村一村官套取拆迁款1.89亿元……在北京市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屡屡出镜的“小官大贪”在舆论场掀起轩然大波。对此,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回应:坚决惩治“小官大贪”,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郭金龙特意“敲打”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在黑龙江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宪魁直指全省“反腐败斗争形势还相当严峻复杂、任务还相当艰巨繁重”。他列举了一些突出问题,如“长期积累的腐败案件存量较多,增量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频发,政治生态遭到破坏,查处一个、带出一串的现象突出”。

“省委要带头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推动主体责任扩面和下移,横向往省直部门和单位拓展,纵向往市、县两级延伸。”王宪魁强调,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继续发生腐败案件、增量没有遏制住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必须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提出“打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并放出“狠话”——对履责不力尤其是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分组讨论时严肃指出,“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

湖北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召开期间,省纪委在官方网站点名道姓公开通报7起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

“全省各级党委要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纪委全会上表示,要以严肃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党委和党委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

安徽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首次听取部分省辖市党委书记和省直单位党组书记述廉述责,包括省委书记、省长在内的省委班子成员,省纪委委员,省委巡视办主任,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等出席。省委书记张宝顺表示,要常态化开展省辖市委和省直单位党组书记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新常态。

问题导向、追责链条、“一案双查”、通报典型、述廉述责……各省区市正扬起“问责之鞭”,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一把手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具体问题抓起,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把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而这,也是各省区市党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的生动体现。(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陈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