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合阳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左俊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了《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的目标任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建元宣读了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县委书记李县平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武民主持。
会议指出,在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要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二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三要狠刹“四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四要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五要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七要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县委书记李县平在讲话中对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在思想上强化“四个意识”。即责任意识、看齐意识、表率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在工作上推动“四个到基层”。即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制度覆盖到基层和监督延伸到基层。三是在方法上注意“四个区分”。即无意过错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探索创新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担当有为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十八大以前守纪不严和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四是在执纪上把握“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各镇、城关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驻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特邀监察员及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共2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