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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09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 浏览次数:

1.韩城市板桥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高忠学,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日常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渭区食品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甘军峰,违规发放月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华阴市交运局汽车运输公司经理潘东平,违规发放福利,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合阳县甘井镇西阳村村委会主任叶永明,违规报销补助费用,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蒲城县农业局工作人员万晓华,违规为女儿操办“满月宴”,收受他人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渭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