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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3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合阳纪委 浏览次数: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震慑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合阳县纪委公开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路井镇孟庄卫生院原院长李亚红,任职期间违规将路井镇岱堡村卫生室合疗报销业务暂停数月,导致群众看病不能报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甘井镇政府原民政干事郝积文,任职期间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已死亡人继续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百良镇曹杜河村党支部书记王有民,违规将村上部分机动地写在自己及村民名下,套取粮食直补款用于村务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金峪镇白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刘武奎,在已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同时,巧立名目借其子名义继续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新池镇秦庄村原村委会主任赵俊民,任职期间违规截留本村村民赵某某临时救助金用于村务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和家庄镇张刘村村委会主任刘俊,违规将村上30亩林场土地发包他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同家庄镇上洼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中奇,任职期间违规向低保户筹资;项目征地过程中强行对群众小麦、果树等地面附着物实施清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持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合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