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合阳县纪委在监委刚一成立便立即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条禁令”纪律要求,为执纪者再划“红线”,再明“底线”,有效防止探照灯只照别人不照自身的问题出现。
“三条禁令”即:严禁泄露执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秘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为涉案人员说情打招呼。
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三条禁令”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自觉执行,并把“三条禁令”要求贯穿到执纪监督调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做遵纪守纪执行者和严格自律示范者。
同时,加大对“三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限期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合阳县纪委 冯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