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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给巡察工作画下硬框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2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合阳纪委 浏览次数:

3月26日上午,合阳县召开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被巡察党组织巡察纪律规定,并与各巡察组签订了廉洁自律目标责任书。

规定明确,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会议安排,合阳县第三轮巡察工作县委共派出4个巡察组,从3月26日开始至5月26日,采取“一对一”的工作方式,对发改局、教育局、农科局、林业局4个党委开展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