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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通报5起酒驾典型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8 编辑:合阳纪委 作者: 浏览次数:

1.韩城市板桥镇政府全域旅游办主任孙武鹏,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渭区农业局花木公司经理张鹏,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华阴市华山镇机关干部张兴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潼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张鹏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警告处分。

5.大荔县国土资源局人教股股长翟永峰,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