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纪委、城关街道纪工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
现将《委机关领导AB岗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阳县纪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委机关领导AB岗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实现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县纪委监委工作协调有序、务实高效运转。经研究,决定在坚持委机关领导分工负责制的前提下,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安排
成学兵同志与谭勇同志互为“AB岗”。
王晓明同志与吉晓军同志互为“AB岗”。
赵晓旭同志与段金娟同志互为“AB岗”。
段金娟同志与秦宏同志互为“AB岗”。
二、“AB岗”代行履职内容
(一)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本级发文等公文事宜;
(二)代行处理日常包联单位及分管室(部)工作;
(三)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县外来客参观考察;
(四)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互为“AB岗”的委机关领导成员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做好工作衔接。坚持依法、审慎、积极的原则代行职权,并尊重被代行履职一方明确提出的处理意见。代行履职一方根据被代行履职一方意见实施的履职行为,由被代行履职一方承担责任;其他自主代行履职行为由代行履职一方承担责任。
(二)互为“AB岗”的委机关领导成员,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遇有特殊情况时,由成学兵同志安排其他委机关领导成员代行履职。
(三)启动“AB岗”期间,委机关领导成员中被代行履职一方的包联单位、分管室(部),要及时主动地向代行履职一方的委机关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互为“AB岗”的委机关领导成员要积极主动为代行履职的委机关领导做好协调工作,保证AB岗工作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