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竞争力的决策部署,坚决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力打造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政务服务、廉洁行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风问题
1.对中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执行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偏差走样;
2.在涉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前置条件、增设办理环节,或者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出发,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审批;
3.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企业、项目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足;
4.服务企业、群众“官老爷”思想作祟,不积极主动作为,回避矛盾不敢担当,把问题往上推,把责任往下甩,片面强调“属地责任”;
5.群众观念淡薄,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为群众办事缺乏热情,质效不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冷横硬”,“推拖绕”;
6.纪律意识淡薄,擅自脱岗、离岗,造成办事人员等待,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二)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7.行政审批部门在政府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外擅自设立其他审批事项;
8.行政审批部门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未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
9.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综合业务熟悉程度不够,业务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
10.群众、企业申办过程中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完善的,行政审批部门仅作口头答复,未出具书面不予受理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11.要求群众、企业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12.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未按要求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未提供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答复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
13.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久办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
14.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要求办事人员到特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
15.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改革不深入,帮办、代办、免费复印等便民服务措施覆盖不全面;
16.在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造成限制、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竞争;
17.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未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导致在审批过程中部分材料不能共享,审批时间延长,“2350”审批目标不能全面实现。
(三)执法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18.监管部门监管缺失,“窗口”单位秩序混乱;
19.监管部门随意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20.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
21.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2.对消费服务等行业乱收费现象监管不严,制度方案不全,执法过程不及时公开,相关违法信息不能共享;
23.其他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受理方式
当面举报或电话、信件、网络举报。
举报地址:合阳县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
举报电话:0913-5524077
举报网站:登录《洽川清风网》信访举报专区“我要举报”栏反映问题)
欢迎广大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投诉举报损害和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县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从严查处。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合阳县纪委监委
2021年3月4日